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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治区丨第二批丨不良行为公示】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公示
2026-07-27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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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》(新政办发〔2022〕42号)的要求,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公安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自治区税务局、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,现对2025年度第二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。

公示期限为:2026年7月22日—2026年8月13日


附件: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



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
2026年7月20日







来源: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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