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》(新政办发〔2022〕42号)的要求,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厅、应急管理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新疆税务局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,农发行新疆分行、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,现对2024年度第二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:
2025年8月18日—2025年8月25日
附件: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2025年8月15日
根据《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》(新政办发〔2022〕42号)的要求,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厅、应急管理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新疆税务局、新疆消防救援总队,农发行新疆分行、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,现对2024年度第二批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:
2025年8月18日—2025年8月25日
附件:2024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结果公示名单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2025年8月15日